《英国上市公司365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5〕29号)已施行一年余,结合英国上市公司365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文件第六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及第二十六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标黄部分为修订内容)。
现就修订部分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及全体教职人员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座谈研讨,广泛收集师生意见。
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电子版)发送至英国上市公司365指定邮箱:gdouxwb@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 “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3137
附件:
第六条 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具体条件
(三)具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业背景,熟悉本学科研究动态,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近5年立项项目合同科研经费达到:自然科学领域累计不少于3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累计不少于15万元,同时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第七条 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具体条件
(三)具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业背景,熟悉本学科研究动态,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近5年立项项目合同科研经费达到:自然科学领域累计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累计不少于10万元,同时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第八条 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业背景,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近5年立项项目合同科研经费达到:自然科学领域累计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累计不少于3万元,同时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第九条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业背景,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近5年立项项目合同科研经费达到:自然科学领域累计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累计不少于2万元,同时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主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
第十四条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每年审核一次,于当年12月或之前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学校审定。
第十八条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第二十六条
凡离职或被取消导师资格的指导教师,应将所带全部在读学生划转至具有对应招生资格的相关指导教师接续培养。
《英国上市公司365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英国上市公司365
2026年7月9日